關于印發《湖北省科技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的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各國家、省級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湖北”建設,省科技廳研究制訂了《湖北省科技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現予印發,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4年1月6日
湖北省科技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
“創新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引導科技資源向經濟社會發展一線聚集,全面調動激活科技創新創業活力,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創新湖北”建設,現就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改革財政科技資金投入管理模式
1.創新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公益類、共性技術類項目,根據目標導向,主要采取前資助方式支持;對創新平臺建設,主要采取后補助方式支持;對公共科技服務平臺、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主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
2.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面向企業技術需求編制項目指南,吸納企業參與項目評審,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主體。
3.加強各類項目資金統籌使用力度。2014年起,集中省科技廳50%以上項目資金,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每年支持5條重點產業鏈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著力突破產業發展共性關鍵技術,著力提升技術創新能力,著力培養創新人才和團隊,全面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
4.改革省級科技項目申報、推薦、受理、評審、立項、檢查驗收方式,常年受理各類科技項目建議,實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強績效評價,開展立項預算評審和驗收審計。
5.改革省自然科學基金分配方式。鼓勵高校組織科技人才服務科技創業,開展高校服務科技創業績效考評,2014年起,省自然科學基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萬元資金額外分配給考評前20名高校,對排前3名高校重點傾斜。
6、改革人才團隊支持方式。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主要面向省重點產業發展前沿的知識創新、技術創新需求,對服務產業成效明顯的杰出人才和創新團隊給予滾動支持。
二、推進科技企業創業與培育
7.改革科技企業孵化器補貼方式。啟動“湖北省3A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建工作,以“單位面積在孵企業數”、“新增企業數”等指標,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成效進行考核,2014年度對第一批符合條件的前10名孵化器給予獎勵。
8.擴大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規模,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
9.設立1000萬元的“湖北省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重點支持畢業3年內的大學生和研究生、在校大學生和研究生、以及海外歸國留學生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創業。
10.建立行業龍頭企業引導孵化器在孵企業發展的機制,定期組織龍頭企業到相關專業孵化器發布研發計劃、配套需求信息,鼓勵龍頭企業兼并重組孵化器在孵企業,將龍頭企業服務績效納入省級重大科技項目申報評價指標體系。
三、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
11.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跟蹤服務系統,指導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規范研發經費專帳管理,加大研發投入力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12.對高新技術企業與孵化器在孵企業使用省儀器共享協作網入網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檢驗檢測的,給予30%的檢測費用補貼。
13.免費向高新技術企業與孵化器在孵企業開放省科技信息共享平臺。
14.會同有關部門,發布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報告和年度百強高企,營造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發展的社會氛圍。
四、創新產業技術支撐平臺建設模式
15.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區,圍繞我省重點產業技術創新需求,建設面向行業的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在3年建設期內,省科技廳以委托研發項目、科學儀器設備購置費用補貼等形式給予穩定支持。
16.支持條件成熟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協助其落實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稅收減免政策;優先支持產業技術研究院申報國家科技項目。
17.鼓勵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以公司形式注冊的,支持其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五、推進科學儀器設備資源開放共享
18.加大儀器共享協作網建設力度,擴大入網儀器設備數量,使用財政性科技資金購置的單位價值在10萬元以上科學儀器設備全部納入協作網。鼓勵民營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自購的儀器設備加入協作網。
19.改革協作網設備補貼方式。對協作網入網儀器設備提供單位,依據其入網儀器設備數、設備原值、服務高新技術企業與孵化器在孵企業開展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檢驗檢測的運行機時數、樣本數,給予績效補貼。給予非財政性資金購買的儀器設備提供單位更高標準的補貼。
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
20.推進落實《省政府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建設集科技信息服務、技術轉移對接、科技投融資、網上技術交易等于一體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工作體系。按照細分行業專業領域建立科技成果、專利、人才數據庫,免費向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開放。
21.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向經營專業化、功能投行化、收益股份化、信譽品牌化方向發展。重點建設10家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對受托組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中介機構,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成本費用前資助、收益股權補助)的方式支持。
22.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方式承接科技成果,自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年度之后起兩年內,按成果所形成的新產品的累計銷售收入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單項補貼不超過30萬元。
23.完善省級科技獎勵制度,加大經濟效益評審權重,進一步提高科技進步獎中產學研合作項目、在省內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研發項目的比重,引導技術開發類項目在本省實施應用轉化。
七、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
24.擴大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制度,重點支持天使投資發展。
25.設立“湖北省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湖北省天使投資基金”,重點投資在省內科技企業孵化器注冊的在孵科技企業和大學生創業企業。
26.實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制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統貸統還平臺”,籌建貸款風險池、擔保保證金池。
八、加強知識產權運用保護
27.圍繞發展我省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高校、院所及高新技術企業組建以核心專利為紐帶的知識產權聯盟,為各行業的龍頭企業提供重點知識產權服務。
28.圍繞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評議,建立產業預警機制,在國家級高新區內開展知識產權集群化管理試點。
29.建立完善集專利信息、質押融資、評估、擔保、出資入股及交易于一體的一站式專利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
30.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熱線電話系統,建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