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度湖北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按照《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程(試行)》規定,現將2018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驗收方式
2018年項目驗收由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高新中心”)負責組織,原則上重大項目進行現場驗收,其他項目進行結題驗收,具體項目驗收方式見附件1。
二、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根據計劃類別認真填寫《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以下簡稱《驗收申請表》)、《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以下簡稱《項目執行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至項目推薦單位。
2、項目推薦單位(包括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高校,科研院所,有關省直單位)對照項目任務書,認真審查《項目執行報告》,并在《驗收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項目推薦單位將加蓋公章的《驗收申請表》、《項目執行報告》紙質材料報送至高新中心(現場驗收的提交1份,結題驗收的提交5份)。
4、高新中心對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材料審核的項目開展現場驗收或結題驗收。
對現場驗收的項目,高新中心組織專家到項目承擔單位,通過聽取項目執行情況報告、考察項目實施現場、質詢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對結題驗收的項目,高新中心分領域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驗收。
5、驗收通過的項目承擔單位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在線填報《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證書申請表》,上傳《項目執行報告》PDF文件;高新中心上傳《專家意見表》,主管處室審核并打印證書,計劃處蓋章發放。
三、驗收時間
項目驗收材料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高新中心。
四、相關要求
1.承擔單位應按期開展項目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展驗收,應在項目截止日期前3個月內向省科技廳責任處室提交延期驗收申請,項目延期驗收最多可申請兩次,每次延期驗收不得超過半年;如未提供說明且不按期提出驗收申請,該項目視為驗收不通過。
2.項目進度超前的承擔單位可提前申請驗收,項目執行期為兩年以內(含兩年)的項目,最多可提前半年驗收;項目執行期為兩年以上的項目,最多可提前一年驗收。
3.項目實施期間至少要在湖北省科技報告系統上提交1份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科技報告,否則不予驗收(流程見附件)。
4.湖北省重大科技創新計劃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應在湖北省2018年政府采購會計、審計服務供應商名單里選取,并嚴格按審計報告范本出具(見附件)。
5.為提高工作效率,后期驗收將改為線上進行,具體驗收程序由高新中心另行通知。
五、聯系人、聯系電話
省科技廳高新中心 李鵬飛 02787135655
省科技廳高新處 粘來霞 02787135817
省科技廳農村處 朱勇進 02787135809
省科技廳社發處 李翠華 02787135787
省科技廳政法處 周云峰 02787135867
省科技廳條件處 杜 純 02787133657
省科技廳合作處 周曉紅 02787135825
省科技廳基礎處 張 智 02787133631
省科技廳計劃處 蘇歷華 02787135859
附件:1.2018年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清單
5.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重大科技創新計劃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產業化類項目)
6.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技術創新專項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重大科技創新計劃關鍵技術研發類,支撐計劃重點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類、對外科技合作類、科技條件與平臺建設類,研發與示范類項目)
7.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科技支撐計劃軟科學研究類項目)
8.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類項目)
9.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類項目)
10.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生產力促進中心項目)
13.湖北省2018年政府采購會計、審計服務供應商名單(供參考)
湖北省科技廳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