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經信廳關于開展湖北省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第一批、第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根據《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進一步夯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現組織開展湖北省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第一批、第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推薦要求
(一)有效期內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可申請湖北省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湖北省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原湖北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實施細則》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實施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屬于省經信廳正式公布的第一、二、三、四、五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可提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具體要求見附件1,請有關企業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
(四)經市州經信部門同意,針對在申報截止日期不能出具年度審計報告的企業,在“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中 “經濟效益和經營情況”各項指標可再向前推一個年度數據,但需市州經信部門在來函中說明具體原因,并于當年4月30日前將新的申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上傳系統,紙質申報資料報各級經信部門備案。
(五)對于工信部已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再推薦申請湖北省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六)各市州經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強對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為牽引,帶動中小企業“質”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工作程序
(一)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審核
推薦和初核。市州經信部門負責組織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示。我廳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各市州推薦的企業名單匯總后,根據《實施細則》要求的標準開展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湖北省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二)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復核
推薦和復核。市州經信部門組織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對于未推薦的第一、二批復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也需說明原因。
審核公示。省經信廳組織專家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的標準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對復核擬通過的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名單印發后,原第一、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三、申報和推薦方式
(一)申報方式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通過培育平臺完成相關資料填報,從培育平臺系統導出第六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或第一批、第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相關申報數據線上與線下須保持一致。
2.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線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申報網址https://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10-87901106、010-87901013、010-87901032,技術支持郵箱(反饋技術問題):chenshufan@china-aii.com,賬號問題:010-12381。
(二)報送方式
1.請各市州經信部門于2024年3月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推薦文件及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一式一份)、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一份)、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成冊(一式一份),附件2、附件3可編輯的電子版發送郵箱zxc87122161@163.com,報送至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
2.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為形成與省級和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有機銜接的梯度培育,各市州請于2024年3月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函(附擬推薦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
聯系人及電話:周珊卉027-87236658,尹寧瑋027-87236829
地址: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武漢市武昌區洪山路10號A座2629室)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