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 省經信廳關于推進2020年度 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建設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鄂發〔2018〕28號)精神,推進《湖北省推進規上企業建立研發機構行動方案》工作目標落實,省科技廳、省經信廳在聯合開展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情況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擬在全省開展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建設與備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是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科研單位組建的科技創新平臺,能有效解決規上工業企業建設研發平臺的人才、技術瓶頸問題,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提升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能力和水平。各市州科技局、經信局要積極推進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建設,到2020年底,力爭全省規上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30%,其中,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以上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70%。
二、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基本要求為:1、企業在湖北省內注冊,屬于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企業;2、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3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組織機構健全和規章制度完善;3、具有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機構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4、具有良好的技術研發試驗條件,高校、科研機構應為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相對集中的設施場所;5、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在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內不少于100萬元。各市州根據上述《湖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管理實施方案》中的有關條件,制定本地區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備案條件,推動建設一批本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三、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備案工作可以采取新建與改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于已建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的規上工業企業,可結合需要,對標新型研發機構要求,進行優化重組,重新予以認定備案;對于沒有研發機構的規上工業企業予以新建備案。
四、各市州除原有研發機構優化重組備案外,今年新增本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目標任務分別為:武漢市80家;宜昌市、襄陽市各60家;孝感市、黃岡市、鄂州市、黃石市、荊門市、荊州市、十堰市、隨州市、咸寧市各40家;恩施州、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各20家。各市州要根據本地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組織轄區內縣(市、區)建設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確保取得實效。
五、各市州要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嚴禁借備案之機,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各地今年建設本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目標任務年底前提交完成情況報告。省科技廳在各市州分級備案的基礎上,擇優進行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備案。屆時將根據各市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通過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的企業擇優予以獎勵。
聯系人:
省科技廳重大專項處孫剛
聯系電話:027-87135837
省經信廳科技處 陳起
聯系電話:027-87815859
湖北省科學技術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