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市網信辦在行政管理
各區網信行業主管部門、辦機關各處、市信息中心各部(室)、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網信行業信用水平,充分發揮行業監管和規范市場的作用,現將《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市網信辦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武漢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網信行業信用水平,充分發揮行業監管和規范市場的作用,根據《武漢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意見》(武信用文〔2017〕2號)要求,結合本市網信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信行業市場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包括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互聯網及相關技術服務、設置無線電臺(站)的企業,以及從事以上活動的機構或個人的守信或失信行為的記錄與公布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信用“紅黑名單”每季度發布一次,重大失信行為、案件隨時發布。
第四條 守信“紅名單”認定依據主要包括:
(一)我市網信行業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國家、省、市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認定并公開發布的誠信信息;
?。ǘ┦屑壱陨厦襟w公開報道的我市網信行業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誠信典型事跡信息;
(三)武漢市軟件行業信用評價AAA級企業名單信息;
(四)其他可作為“紅名單”認定依據的信息。
第五條 失信“黑名單”認定依據主要包括:
?。ㄒ唬﹪?、省、市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認定并公開發布的涉及我市網信行業主體的嚴重失信名單和不良信用評價信息;
?。ǘ┪沂芯W信行業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項目申報和政府采購活動中故意提供虛假文件和虛假證明、騙取政府專項資金支持、逃避或拒絕政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審計審查,拒絕繳納無線電臺(站)頻率占用費的信息;
?。ㄈ┪沂芯W信行業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判的信息;
?。ㄋ模┦屑壱陨厦襟w公開報道的我市網信行業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嚴重失信行為信息,以及在行業內造成重大事故和惡劣影響的信息;
?。ㄎ澹┢渌勺鳛?ldquo;黑名單”認定依據的信息。
第六條 本辦法信用“紅黑名單”通過市網信辦門戶網站、“信用武漢”網站等向社會公開發布。依據守信或失信行為性質、示范效應和危害程度,公布期限最長為36個月。
第七條 “黑名單”具備下列情形之一,可依照有關規定向市網信辦申請退出:
?。ㄒ唬┙洰愖h處理,“黑名單”主體認定有誤的;
?。ǘ┩ㄟ^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參與志愿服務或慈善捐助等修復方式符合退出條件并經認定部門同意的;
(三)“黑名單”有效期屆滿自動退出的;
?。ㄋ模?ldquo;黑名單”認定標準發生改變,主體已不符合新認定標準的。
第八條 “紅名單”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退出:
?。ㄒ唬┙洰愖h處理,“紅名單”主體認定有誤的;
(二)有效期內被列入“黑名單”或發現存在不當利用“紅名單”獎勵機制等不良行為的;
?。ㄈ?ldquo;紅名單”有效期屆滿自動退出的;
?。ㄋ模?ldquo;紅名單”主體發生不符合其認定標準的情形。
第九條 鼓勵我市網信行業行政機關、社會機構查詢使用網信行業信用“紅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主體實施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對列入“紅名單”的主體建立“綠色通道”,優先提供服務便利。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網信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網信辦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發改財金〔2013〕920號)精神,落實《武漢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意見》(武信用文〔2017〕2號),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推動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結合網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事項
按照《武漢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事項清單》規定,市網信辦將在網絡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組織與實施和各類政府采購活動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二、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應用
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主要來源于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黑名單”以及“信用武漢”網站和其他政府部門網站信用欄目的查詢結果。應用方式如下:
(一)網絡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組織與實施:
1.在申報環節對列入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黑名單”,或有嚴重失信行為企業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在審查環節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從嚴把關;
3.在資金下達環節優先安排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名單”、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申報主體。
(二)各類政府采購活動:
優先考慮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紅名單”、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對列入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黑名單”,或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供應商一律不予采購。
三、對嚴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
對在網絡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組織與實施和各類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故意提供虛假文件和虛假證明、騙取政府專項資金支持、逃避或拒絕審計審查等行為的市場主體,以及拒絕繳納無線電臺(站)頻率占用費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懲戒措施:
?。ㄒ唬┳坊刎斦Y金、撤銷供應商資格、提請法院強制執行收繳費用等,必要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ǘ┘皶r向有關部門建議,撤消嚴重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人員的榮譽稱號。
?。ㄈι鲜鰬徒浜图s束,作為“失信懲戒案例”,在市網信辦網站和“信用武漢”網站上公示,列入武漢市網信行業信用“黑名單”并上報市信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