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湖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精神,認真做好我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和服務工作,根據《湖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將我省2017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及生產經營的法人企業。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1。
二、申報時間
市(州)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匯總推薦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4日下午5: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程序
企業對照《管理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網址:http://tas.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件3),提交省科技廳審核激活。賬戶激活后,按要求填報《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附件4)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附件5)。同時將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同時提供掃描件電子版光盤一份)報送至所在市(州)科技局,東湖高新區內企業將材料送至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各市(州)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所轄地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推薦,同時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推薦上報匯總表》(附件6),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連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省科技廳高新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主動會同當地商務、財政、國稅、地稅和發展改革部門加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做好對申報企業的業務指導與培訓,提高申報質量。
(二)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諾,申請表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省科技廳高新處 劉嘉楠 胡安慰
聯系電話:027-87135813
通訊郵箱:1359080303@qq.com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南苑村52號
湖北省科技廳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