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做好雙創示范基地重大項目儲備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6年5月,東湖高新區獲批國家首批區域雙創示范基地。近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達《關于做好雙創示范基地重大項目儲備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東湖高新區組織一批重大項目申報,有關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圍
項目需在《東湖高新區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中,且此前未得到中央預算內投資新興產業“雙創”三年行動計劃科目支持。
二、支持內容
圍繞基地建設目標和重點任務,支持一批公益性強、服務范圍廣、市場缺位和失靈的領域,主要包括創業信息和中介服務、創業人才教育和培訓、創業培育和孵化、創業國際合作等若干雙創支撐平臺類項目,以及雙創示范基地內的各類創新平臺和新興產業技術合作交流、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技術服務與測試等重大項目。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要求:一是項目已列入雙創示范基地工作方案,項目建設方案合理可行,且已開工或具備開工建設條件;二是項目總投資(不包含新增土建方面的投資)不低于1億元,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20%;三是項目此前未得到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四是原則上每個示范基地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不超過1.5億元。
(二)申報單位需編寫資金申請報告,于12月1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報送至管委會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周星 67880527)。
四、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一)項目建設單位的基本情況、
包括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方面前期開展工作情況。
(二)項目建設目標
包括各平臺為雙創提供的具體服務功能、擬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
(三)項目建設方案
包括項目在示范基地實施方案中的定位和作用,項目建設內容、建設周期、進度安排等。
(四)項目運營模式
包括項目建成后服務后服務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運營模式。
(五)建設條件落實情況
包括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及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土地、環評、能評、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情況。
(六)投資的估算和籌措、
包括項目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資金使用方案及申請國家補助金額等。
(七)附件
包括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以及土地、環評、能評、規劃等文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