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武漢市氫能產業突破性發展的若干政策》公開征求意見的公示
為實現我市氫能產業突破性發展,通過支持示范應用來幫助企業克服技術難度大、市場規模小、使用成本高等產業起步階段難題,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我局擬定了《關于支持武漢市氫能產業突破性發展的若干政策》,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于2021年8月1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汽車產業處。
附:《關于支持武漢市氫能產業突破性發展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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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關于支持武漢市氫能產業突破性發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鼓勵我市氫能產業快速發展,加快要素集聚、強化企業培育、提升科技創新、擴大示范應用、優化生態營造,促進能源結構清潔轉型,打造國內氫能產業創新發展高地,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氫能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示范。對符合國家相關獎勵要求的漢產燃料電池汽車或使用在漢生產的燃料電池汽車核心零部件的燃料電池汽車并在本市上牌的,核算本地生產的整車與核心零部件積分,根據積分給予車輛購買企業財政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二、支持加氫站建設布局。對于2020年底前建成加氫站建設補貼按照(武政規[2019]27號)文件標準執行。對2021年-2025年新建和由現有加油站、加氣站改建、合建的日加氫能力在500kg(含)以上的加氫站,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建設補貼資金。鼓勵使用綠色高效的制氫技術開展站內制氫供氫加氫站建設,對日制氫量500 kg(含)以上的站內制氫設備另給予設備購置成本50%、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資金。鼓勵通過油氫合建、以油養氫的模式開展加氫站建設,2021年-2025年新建加油站的10%需要建成加油加氫合建站,新建加油站的50%需要預留加氫設備安裝空間。(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引導降低加氫成本。對于2020年底前的加氫站運營補貼按照(武政規[2019]27號)文件標準執行。對于2021年-2025年氫氣零售價格不超過35元/kg的加氫站,按照15元/kg、10元/kg、8元/kg、3元/kg、1元/kg逐年遞減的標準給予加氫站運營補貼,單個加氫站每年補貼資金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支持整車企業研發投產燃料電池車型。對本地整車企業研發并批量化生產的車型給予獎勵。其中,累計銷量達200輛(含)以上的乘用車車型給予60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銷量達10輛(含)以上的輕型貨車、中型貨車、中小型客車車型分別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銷量達5輛(含)以上的重型貨車(12噸以上)、大型客車(10米以上)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改裝車參照相應貨車獎勵標準的50%執行。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乘用車車型不超過3個,其他車型不超過10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支持氫燃料電池及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發展。對于本市燃料電池系統、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等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給予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年度銷售收入2%-5%的超額累進制階梯獎勵。企業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銷售收入1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不含),按照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銷售收入的2%給予獎勵,5000萬元(含)至1億元(不含)超額部分按照3%給予獎勵,1億元(含)至2億元(不含)超額部分按照4%給予獎勵,2億元(含)以上超額部分按照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支持氫能產業項目落戶。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氫能產業投資技改項目,按其建設有效期內實際完成的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費用給予8%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支持開展燃料電池電堆及核心零部件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創新,對牽頭承擔燃料電池領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八、鼓勵企業提高產品技術水平。每年度對燃料電池整車及電池系統、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等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至少各設立一項揭榜掛帥獎勵項目,鼓勵相關企業自主開展高技術水平燃料電池整車和核心零部件技術研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加強燃料電池汽車在公共領域的示范應用。對于2021-2025年全市政府購買環衛作業和綠化養護服務項目中,燃料電池汽車使用量占環衛作業服務用車總量比例逐年遞增,各年度應不低于3%、10%、20%、40%、70%。對于2021-2025年全市政府工程項目中,燃料電池汽車使用量占全部項目渣土用車總量比例逐年遞增,各年度應不低于1 %、2.5%、5%、9%、15%。(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園林和林業局、市城建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強化人才保障。支持在漢高校院所、龍頭骨干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培養、引進氫能領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武漢英才”“3551”等人才計劃,市科技計劃項目優先立項資助。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支持。支持氫能產業相關區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氫能產業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一、鼓勵金融支持。鼓勵國有金融平臺,按照市場化原則為氫能產業項目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為氫能產業企業和項目提供貸款服務;鼓勵社會資金通過基金形式參與全市氫能產業化發展和示范推廣應用。我市氫能企業優先列入“金種子”“銀種子”企業,為企業開啟上市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二、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執行后,原有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