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
一、申報條件
1.項目承擔企業為在東湖高新區依法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項目建設地點在東湖高新區范圍內,企業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2.申報項目應是在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網絡協同制造等應用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以建設智能化生產車間為主要目標,具有行業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重點項目,符合《2020年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要素條件》中相應類別的具體要求。
3.申報項目必須入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庫,入庫納統的項目建設性質應為續建項目,新建項目不予支持。
項目必須具有一定投資規模,原則上單個項目的總投資額(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以及項目相關的研發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2018年1月1日以后開工,申報時已完工投產(或當年完工投產)。
4.按法人主體,每個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2020年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項目要素條件
1.項目應已建立生產數據的日跟蹤與數字化管理平臺,實現生產現場數據自動上傳和可視化管理。
2.項目近兩年智能化改造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改造項目范圍內的生產裝備數控化率超過70%。
3.項目應已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或類似系統)和車間制造執行系統(MES或類似系統),并實現系統的有效應用和信息互通互聯。
4.項目應建立產品信息的集成管理平臺,食品、醫藥等健康衛生安全行業需實現產品質量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5.項目應建立關鍵性生產設備在線監測平臺,實現設備狀態實時采集、異常狀態報警和預測性維護等。
三、獎勵標準
對被評為武漢市工業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給予每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