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武漢市科技局關于開展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區局,東湖高新區科創局、武漢經開區經信局:
為認真落實和完成好2018年市委市政府培商科技“小巨人”企業1000家的要求,構建科技型企業梯次成長機制,培育發展一投發展勢頭良好的創新型企業.經研究,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8年度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認定條件
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是指在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管理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成模式創新取得核心競爭力,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 在武漢市行政區域注冊,注冊時間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二)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下列要求之一:
1、 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1件或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3件或以上。
(三)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城》規家的范圍。
(四)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 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七) 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八)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認定程序
按照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條件,由各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進行評審,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發布本地區認定名單,并報市科技局備案,統一納入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庫,市科技局發布全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名單。
3、任務分解 4、有關要求
請各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高度重視、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本地區科技“小巨人”認定工作、并于9月10前將認定公文紙質版和電子版送市科技局備案。市科技局將會司市政府督查室加保督促檢查,確保高質量完成此項目標任務。
聯系人:胡 寅
聯系電話:65692148
武漢市科學技術局
20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