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局辦公室關于推薦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根據《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推薦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詳見附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符合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認定條件的服務機構、科研院所和企業均可自愿申報,已被認定為省級示范平臺且在有效期里的服務主體不能申報。
(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符合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申報條件且2018年---2020年度認定的市級示范基地可自愿申報,已被認定為省級示范基地且在有效期里的不能申報。
二、申報材料
各省級示范平臺、省級示范基地申報主體須嚴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實、完整、規范的申報材料和申請報告。
三、審核推薦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廣泛宣傳發動,做好申報組織、實地核查、滿意度測評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符合性、完整性審核等工作,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擇優推薦示范平臺、示范基地,各區(開發區)原則上分別推薦不超過2家,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原則上分別推薦不超過4家。市經信局將組織專家評審和公示,擇優向省經信廳推薦。
四、有關要求
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要建立培育機制,加強跟蹤,定期收集平臺、基地企業服務開展情況。通過示范推薦工作,引導平臺和基地加強對中小微企業服務力度,提升服務能力水平,創新服務方法;聚集社會資源服務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鼓勵支持為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數字賦能、人才培訓、投融資等公益性服務。
請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于9月3日(星期五)前將示范平臺、示范基地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被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等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含全部材料PDF文檔)報送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聯系人及電話:?張 ?燕? 8531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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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推薦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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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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