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和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推動實施科技強省戰略,引導和帶動各類金融資本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11]10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2021年度子基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方向及領域
圍繞科技強省建設,聚焦湖北實驗室建設,打造國家級創新中心、先進制造業中心,服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等,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天使投資基金。
圍繞“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發展布局,聚焦光谷創新大走廊、“襄十隨神”“宜荊荊恩”創新區域及創新型縣市建設,設立區域協同科技創新發展基金。
圍繞省內優勢重點細分產業鏈,促進在產業鏈發展的“堵點”技術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培育形成高新技術產業集群,聚焦光纖通信與芯片器件、空天技術、下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病毒防治、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吸引社會資本設立一批創投(天使)子基金。
二、支持類別
1.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聯合產業龍頭企業、科技園區、金融機構、科技服務機構等發起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進程。重點圍繞實驗室建設發起設立創投子基金,優先支持具有投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成功案例的申請機構。
2.天使基金。聯合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發起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并約定重點投向初創科技創業企業。優先支持具有投資省級以上孵化器內初創企業成功案例的申請機構。
3.創投基金。圍繞“一芯兩帶三區”區域和產業發展戰略布局、縣域產業轉型升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發起設立創投子基金。優先支持在光谷創新大走廊區域內發起設立子基金的申請機構。
三、支持方式
引導基金投入方式為階段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若多個機構申報同一方向或同一領域等,在報理事會審定后,按照“賽馬制”予以差異化支持。
四、申報要求
1.申請人按照《湖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階段參股子基金申請書》要求,編制申報材料,所有材料要求裝訂成冊,一式5份并提交電子版。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完全責任。
2.引導基金管理中心常年受理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申請。
3.引導基金管理中心將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對征集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開展盡職調查并組織專家評審,最終報理事會審批后予以支持。
聯系人:卓家鋒? 趙峰
聯系電話:027-87135657 87133727
湖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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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階段參股子基金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