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轉讓時違約該如何處理?
對于專利申請權,大家可能比較少關注到,甚至想不到還可以進行轉讓。專利申請權是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權利。那專利申請權該如何轉讓?出現違約情況又如何處理呢?
一、專利申請權轉讓
專利申請權進行轉讓,首先應簽訂轉讓合同,然后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并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違約怎么辦?
1、專利申請被駁回
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對受讓人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其受讓的不是專利權,而是專利申請權,而專利申請可能會被駁回。因此,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專利申請被駁回后的損失承擔,如雙方未約定的,除非受讓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行為損害了他人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受讓人不對申請專利的后果負責。
2、轉讓人違約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轉讓人不履行合同,遲延提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沒有達到使該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的程度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受讓人違約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人不履行合同,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不支付價款或者不支付違約金的,應當返還專利申請權,交還技術資料,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稿件來源:鄂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