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開發區發改局:
為加快構建完善區域創新體系,省發展改革委擬于近期開展2017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省鼓勵發展的產業政策方向。優先支持“四新”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以及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支撐作用,在本行業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創新平臺。
2、具有主持省級及以上重點科研項目的經歷,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擁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待工程化開發、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術儲備。
3、擁有先進的研發試驗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其中相關研發設備原值數不少于2000萬元,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4、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創新平臺總人數不少于40人,其中專職科研人員數量不少于20人。
(二)申報要求
1、平臺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承擔單位需通過所在區發展改革(開發區發改局)組織申報。
2、同一個承擔單位(法人)申報不能超過1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3、相同行業細分領域(方向)的創新平臺原則上不重復認定。
4、請各區發展改革(開發區發改局)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編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組建方案申請報告,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推薦申報單位。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高技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