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湖北省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申報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留學回國人員創新活力,擬于近期開展湖北省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工作,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人發〔2001〕33 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和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申報要嚴把質量關,好中選優,把項目資助與推進國家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結合起來,與吸引高層次人才結合起來。申請資助經費的留學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回國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統);
(二)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
(四)申報項目在省內或本地區、本領域具有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二、申報項目重點
項目申報要與本地、本單位科技創新和高素質人才培養工作相結合,鼓勵留學回國人員追蹤世界科技前沿。重點圍繞戰略新興產業和對行業發展有重大意義的科技項目開展申報工作。
三、申報項目經費
此次擇優資助為小額資助,每個項目資助經費2萬元。
四、申報辦法及時間
(一)本次申報使用“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進行網上申報。各單位賬戶及密碼請各單位與我廳專技處索取。登錄后,可按權限建立分配下級賬戶,由下級單位或留學人員錄入具體申報數據,再逐級審核上報。涉密項目請采用紙質方式申報。
(二)系統報送后,各單位還須同時申報紙質材料,包括:
1、申請人所在單位開具的《關于申報湖北省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的函》,來函請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
2、《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三份。該表可以從網上申報系統中打印導出。同時要求后附留學國家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人員證明”或教育部海外學歷認證件復印件。
(三)請各單位按照系統申報操作流程和要求進行申報,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省人社廳專技處。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聯系電話:027-87812526 13476110712
電子郵箱:152364672@qq.com
聯 系 人:漆東方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8月2日